2020年 重庆市累计向区县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8.8亿元
张成文(化名),家住江北,老婆有病,大儿子残废,小儿子在上学,家里收入全靠在张成文打工。上个月,经过批准和公示,江北区将张成文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当月领取了248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
“现在政策不错。有了低收入保障,我们家的负担减轻了,普通的基本生活都没必要了。”当他说这话时,张成文笑了。
到2020年,重庆所有像张成文这样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将得到很好的保障。对新确诊肺炎患者中的低收入等困难人群,给予2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临时救助,直至其出院;将低收入家庭中有严重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人纳入低保;对因疫情无法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未纳入低保、生活困难、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经申请可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基金.
此外,自9月份以来,重庆还提高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目前,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620元和496元,城乡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806元。将集中供养孤儿和分散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1456元和1256元.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不会因物价上涨而降低,重庆市于2020年启动了为期9个月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累计临时价格补贴6.7亿元,每月惠及约130万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特困户、孤儿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特别是新冠肺炎爆发后,重庆专门提高了补助标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补贴标准,不同的物价指数补贴。在最高的月份,一些有困难的人可以领取114元。
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2020年,在疫情冲击和经济叠加的情况下,重庆可以说是更加重视、用更深的感情、用更大的力度来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有更强的收益感的新救济政策,每年共向区县贫困群众补助58.8亿元。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孙琼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