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领了半年驾照 酒驾摩托车致人死亡 被判无期
发布于:2021-01-01 被浏览:3086次
2018年9月18日20时50分左右,王晓龙醉酒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未按允许行驶模式行驶时,带着受害人张某平,沿Xi市宝安区新沂路向南向北行驶至长乐东路路口北侧。偏偏斯某某强开着陕西DXXXXX小轿车沿新沂路从北向南行驶,王某某驾驶的两轮轻便摩托车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结果,张默平与陕西DXXXXX小轿车相撞受伤。受害者张默平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8年9月19日死亡。
经检查,王晓龙血液酒精浓度为125.60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王晓龙,男,1987年11月出生,2018年3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发时刚领了半年驾照。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吊销了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无法再次领取。
经法院审理,王晓龙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华商日报记者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