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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2100万!江苏首例补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发布于:2020-11-23 被浏览:3274次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今天(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广假冒星巴克咖啡公益诉讼的情况。本案的提起也是江苏首例消费民事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是首例赔偿案件。

2018年2月,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市场上存在假冒星巴克咖啡,并发现双山食品(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山公司”)销售的星巴克咖啡为假冒产品。经核实,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向无锡公安部门提供线索。之后发现双山公司销售的咖啡并不是星巴克品牌的拥有者授权的,在明知是作为假货购买的前提下,仍然伪造报关文件和虚假授权文件。产品通过促销和物流配送销售给全国18个省的50多家商家,最终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涉及的销售总额超过700万元人民币,涉及众多消费者。2019年,吴昕区检察院起诉双山公司及相关人员,刑事判决于12月生效。

经审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为,本案是一起涉及假冒商标的“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事实清楚固定,涉案金额巨大,侵权行为严重。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双山公司销售假货构成“欺诈”,主张三倍涉案金额的“惩罚性”赔偿。目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这也是江苏省首例补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本案的赔偿请求额为2100万元,是目前国内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中最高的惩罚性赔偿诉讼,也是江苏首例涉及知识产权消费的民事公益诉讼,既保护了最终消费者的权益,又从法律上保障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

针对补偿性公益诉讼的实施,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设立了公益诉讼基金账户,用于管理和使用提起消费者公益诉讼获得的赔偿,并与同级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规则,确保赔偿诉讼所得款项能够真正用于保护消费者的整体权益。

2019年12月18日,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文《常州市消费维权公益诉讼退赔款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赔偿纳入被侵权消费者返还和赔偿专项资金账户。2019年12月25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致信徐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徐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名义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专款专用,统一核算。现在账户一直正常运行。无锡、淮安消保委也设立了相应的专项资金账户,积极探索与同级法院、检察院建立联动对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来源:江苏广播电视媒体新闻中心/郭毅主编/于杰)